1.联合建立研究开发机构。包括产业和行业部门在大学投资建立的、旨在引领行业技术进步的“研究中心”及由学院出人力和设备,由企业提供经费,在学院建立“开发研究中心”。
2.学院与地方合办大学科技园。发挥学院在人才、资源、科技方面的优势,依托发展高科技,共建科技园,形成高科技产业群。
3.学院与企业在教育与培训、服务与咨询、研究与开发、毕业生分配等方面进行合作。
4.项目合作。把学院和企业各自的优势组合起来,共同承担国家的科技研究开发或重大工程项目;或根据企业需要,委托学院进行研究与开发或技术服务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