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,进一步提升学团工作的科学化、规范化和制度化,全面、客观、科学的评价班团工作实绩,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根据《山东科技大学学生手册》的相关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“班团一体化”考核制度。
一、考核原则
“班团一体化”考核制度应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,对各班团进行全面考核,如实反映班团的综合素质状况。
“班团一体化”考核结果是各类评比工作的重要依据。凡在考核中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,考核结果将被视为无效,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。
二、考核办法
1.“班团一体化”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分,包括党务工作、团务工作、日常工作3个方面;
2.由资源学院团委对各班团进行考核,根据细则(附件)标准,对各班团所得分数进行加减,并进行年级排名;
3.考核周期为两周,考核结果作为各类评比工作的重要依据;
4.其余未在细则具体规定之内的情况,按照《山东科技大学学生手册》相关条款及学院有关规定酌情加(减)分;
5.本考核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。
三、考核内容
资源学院“班团一体化”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分,包括基础性素质测评、发展性素质测评,分别以70%、30%比例计入“班团一体化”考核总成绩。
“班团一体化”考核成绩=基础性素质成绩*70%+发展性素质成绩*30%
根据四舍五入原则,各项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。
(一)基础性素质测评(共100分,权重0.7)
基础性素质测评主要围绕各班级学生的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日常行为和工作配合等相关内容进行评议,分为违纪情况、学生干部工作、工作配合情况三个模块,满分为100分。其中,违纪情况基础分值为40分;学生干部工作基础分值为30分;工作配合基础分值为30分。每一类原始加分分值下限为零,具体加(减)分细则参照附件。
(二)发展性素质测评(共100分,权重0.3)
发展性素质测评主要包括活动参与、活动表彰、班级工作、学生任职四个模块,满分为100分。以学生两周实际参与各类活动情况(包括相关考核成绩、活动证明)及所获得的荣誉、奖励作为主要依据。每一类原始加分值设置上限,其中,活动参与加分上限为25分;活动表彰加分上限为30分;班级工作加分上限为25分;学生任职加分上限为20分。超出部分不再计分。
发展性素质测评四类测评指标具体加分细则参照附件,但需要说明:
1.发展性素质测评中的“荣誉认定”仅认定资源学院团委下发的各类活动,可按最高标准加分,不重复加分。
2.在测评学期内,班级成员依据《山东科技大学学生荣誉管理办法(试行)》获得的各类综合性荣誉称号,不再以加分的形式计入“班团一体化”考核。
资源学院团委、学工办
2021年11月1日
附件
资源学院“班团一体化”考核计算细则
指标 |
项目 |
分值 |
说明 |
基 础 性 素 质 测 评 70% |
违纪情况 40分 |
宿舍卫生 |
宿舍等级为A |
0/次 |
|
宿舍等级为B |
-1/次 |
宿舍等级为C |
-2/次 |
宿舍等级为D |
-4/次 |
日常行为 |
早签旷签 |
-2/人 |
带早餐进教室 |
-4/人 |
违禁物品 |
-6/人 |
夜不归宿 |
-8/人 |
严重违纪 |
受警告处分 |
-15/人 |
受严重警告 |
-20/人 |
记过以上处分 |
-30/人 |
学生干部 工作 30分 |
相关工作按时完成且完成情况优秀 |
1/次 |
|
相关工作按时完成 |
0/次 |
未按时、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|
按时完成,但未按要求完成 |
-1/次 |
未按时完成 |
-2/次 |
未完成 |
-4/次 |
无故不参与团委、学生会、学生党支部组织的各类会议 |
-3/人 |
团委、学生会、学生党支部组织的 各类会议迟到、早退 |
-2/人 |
工作配合 情况 30分 |
对学院学生会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 |
2/次 |
|
反映学院存在的问题且情况属实 |
3/次 |
各类讲座、活动缺勤 |
-0.5/人 |
未按时提交学习强国、青年大学习 等其它各项工作截图 |
-1/人 |
提交虚假工作截图 |
-10/人 |
在网络散播不实言论,有损学院形象的 |
-15/人 |
发展 性 素 质 测 评 30% |
活 动 参 与 25分 |
个人活动参与 10分 |
参与科技创新赛事 |
0.5/人 |
|
参与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 |
0.4/人 |
参与文体赛事 |
0.3/人 |
集体活动参与15分 |
积极配合参与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 |
0.5/人 |
|
代表学院积极参与校区活动且表现优异 |
2/人 |
活动表彰 30分 |
个人活动表彰15分 |
科技创新类活动获奖 (特等/一/二/三等及优秀奖) |
3/2.5/2/1.5/1 |
1.加分活动必须是由学院官方下发的。 2.获奖情况每月由班级负责人按时主动上报,即可计入评分。 3.国家级/省级/厅局级/校级/校区学院级加分系数分别为2/1.8/1.5/1.2/1。 |
社会实践及志愿活动获奖 (特等/一/二/三等及优秀奖) |
2.5/2/1.5/1/0.8 |
文体活动获奖 (特等/一/二/三等及优秀奖) |
2/1.5/1/0.8/0.5 |
党日、团日活动获奖 (特等/一/二/三等及优秀奖) |
2/1.5/1/0.8/0.5 |
团体活动表彰15分 |
团体活动获奖 (特等/一/二/三等及优秀奖) |
5/4/3/2/1 |
班级工作 25分 |
主动开展班级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 |
5/次 |
符合上述加分情况的班级需由班长或团支书在活动结束、新闻报道后三日内反馈给学生会进行记录。 |
主动开展班级文体等类别活动 |
2/次 |
班级活动通过媒体报道 (国家/省/市/校/校区学院级媒体) |
8/5/3/2/1 /次 |
班级活动开展后未及时清理场地 |
-1/次 |
学生任职 20分 |
学生会主席团成员、助理辅导员 学生党支部负责人、团委委员 |
5/人 |
1.学生工作任职每月仅给月度考核中获得“优秀”称号的学生干部加分。 2.工作任职加分每学期末计算。 3.如个人担任多项职务,按照单项最高得分乘以1.2n-1计算,n为担任职务的项数,n≤2 。 |
学生会副主任、团委干事 |
4/人 |
学生会部长 |
3/人 |
学生会副部长、学生党支部干事 |
2/人 |
社团负责人 |
1.5/人 |
学生会干事 |
1.5/人 |